一、 单位简介
江西省财政厅票据管理中心为江西省财政厅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,该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全省各设区市、县票据的监制、领发及相关业务指导,直接承担省直单位的票据发放、核销、年检、缴销和票据档案管理工作等。
二、招聘岗位及条件
岗位代码 |
岗位名称 |
人数 |
招 聘 条 件 |
所需专业 |
学历学
位要求 |
其他条件 |
100043001 |
管理岗位 |
2 |
财经类 |
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 |
1、年龄30岁以下(1978年10月1日后生);
2、身心健康,品行端正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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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报名办法
1、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:2008年11月24日9:00至11月27日17:00,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。具体按《江西省2008年下半年省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上报名办法》操作。
2、招聘单位联系电话:0791—7287572、7287574
四、考试、考核的方式
1、采取笔试、专业测试和面试的方式,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40%,专业测试占30%,面试占30%。
2、笔试时间:12月28日参加省人事厅统一举行的公共科目考试,具体安排见准考证。
3、根据笔试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,按岗位招聘人数1:5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。
4、根据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测试综合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,按岗位招聘人数1: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。
5、资格复查:由省财政厅人事处对入围专业测试人员进行资格复查。资格复查在专业测试举行之前进行,具体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资格复查需携带的材料(原件):身份证、毕业证、学位证、相关资格证明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等。因资格复查不合格的,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依次替补。
6、专业测试和面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五、体检
1、根据考试、考核结果,按岗位招聘人数1: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员。
2、在招聘单位指定的卫生机构体检,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。
六、聘用
经考试、考察、体检合格,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。试用期一年,试用期满合格的,予以正式聘用;试用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
七、待遇
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。
江西省财政厅
二〇〇八年十月十日